國務院正式公布車船稅法實施條例
新快報訊據(jù)《新京報》報道,國務院辦公廳9日正式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下簡稱“條例”),條例規(guī)定,節(jié)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同時,被盜車輛可以退稅。新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小汽車按排量征稅
《條例》規(guī)定:由于車船稅具體金額最后要地方自行確定,因此地方制定金額時,要綜合考慮本地區(qū)車輛保有和稅負狀況,并確認,乘用車應當依排氣量從小到大遞增稅額。
客車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兩檔劃分,遞增稅額。同時,機動船舶凈噸位超過1萬噸的,每噸6元;游艇艇身長度超過30米的,每米2000元。
被盜車輛可退稅
條例將免征范圍進一步擴大和明確。節(jié)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對受地震、洪澇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免稅的車船,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證明,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釋疑
車船稅并非新開稅種
我國目前對乘用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稅種主要有三個:車輛購置稅、燃油消費稅和車船稅。其中,車輛購置稅來源于車輛購置附加費,燃油消費稅來源于養(yǎng)路費等收費。這兩個稅種都是通過費改稅而來的,籌集的資金專門用于公路建設和養(yǎng)護。
車船稅屬于財產稅,是在保有環(huán)節(jié)征收的稅種。此次車船稅立法不是新開征稅種,只是立法。這三個稅種各有側重,功能不同,不存在重復征稅或重復設置問題。
2012年新的車船稅將按 7 個檔次征收
1.0 升(含)以下 60 元至360 元
1.0 升以上至 1.6升(含) 300 元至540 元
1.6 升以上至 2.0升(含) 360 元至660 元
2.0 升(含)以上至2.5升(含) 660 元至1200 元
2.5 升以上至 3.0升(含) 1200 元至2400 元
3.0 升以上至 4.0升(含) 2400 元至3600 元
4.0 升以上 3600 元至 5400 元本文相關推薦2012年車船稅法對比2012年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廣東2012年車船稅法2012最新車船稅法 排量2012年車船稅法1.4排...2012年車船稅法 1.8北京2012年車船稅法實...車船稅法按排量征收2012年車船稅法中1.2
E_Mail:vip@gxqcw.com 電話:15077070808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qū)濱湖路48號南湖聚寶苑D區(qū)15樓 桂ICP備06004827號 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桂B(yǎng)2-20090044 |